作者及其成果
- 王玉柱
- 副研究员
- 俄罗斯中亚研究中心
- 世界经济研究所
- [email protected]
- 论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理论建构与内核深化
- 日本民主党时代的对俄关系及战略性展望
- 亚太两强竞争性合作格局趋势与中国外交
- 亚太区域架构变动的现状与前景
- 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前景与中国
- "保护海外能源利益" 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 新时期中国国际角色定位的内涵与意义
- 中国周边安全的新认知: 特点、功能与趋势
- 中美中东政策比较——理念、政策与贡献
- 日本海洋战略的内涵与推进体制 — — 兼论中日钓鱼岛争端激化的深层原因
- 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态势、中国的新角色及中国智库的新任务
- 中俄关系2015:高调前行、道路曲折
- 发展中国家建构自己理论的必要性
- 中国智慧与力量造福世界
- 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有助国际关系稳定
- 中国和平发展的有利条件和新旧困难
- 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提供智力支撑
- 中国外交新思路 新实践 新理论
- 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 中国外交:今年成绩超出预期
-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 中国外交与和平发展
- 《中国与拉美国家相互依赖模式研究》
-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国家民族”建构研究
- 《中国与拉美国家相互依赖模式研究》
-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 欧盟社会政策研究
- 《老挝与“一带一路”》
- 《非洲世纪的到来?:非洲自主权与中非合作研究》
- 《国际体系演进与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
- 上海服务中拉合作的现状与趋势——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与上海角色
- 上海服务“一带一路”经典案例2021
- 上海服务东盟地区“一带一路”建设 逆势成长与新挑战
- 中美关系正常化历史上的四次关键战略协作的启示
- 竞争但不失控:共建中美网络安全新议程
- 美国区域经济合作倡议的内涵、反响及前景
- 更多错失良机的悲剧:新冠疫情中的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的人力和经济损失
- 错失良机的悲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力成本和经济损失
- Working Together with One Heart: People-to-People Diplomacy in the Coronavirus Crisis
- 全球协作抗击新冠病毒:作用、经验与启示
理解中国对于网络安全的真实诉求
王玉柱
2015-03-10
为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正推动国内首部《反恐法》的法律修订,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反恐形势需要,同时也是在反恐领域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尽管如此,《反恐法》中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条款遭到部分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反对,认为中国网络安全新规直接伤及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奥巴马公开表示“中国如果要与美国做生意,就必须改变相关政策规定”。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甚至认为“中国起草反恐法律时应该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美国对于中国网络安全新规的如此关注和愤然既反映了美国惯用的“双重标准”问题,同时也反映美国对中国网络安全的真实诉求缺乏理解。
美国对中国《反恐法》的过度指责主要原因在于不了解中国国内反恐形势的真实现状,尤其不能体会到中国出台相关政策的防御性心态。与此同时,美国仅仅从自身受益角度考虑《反恐法》对本国企业的利益所得,而忽视法律制度适用的普遍性和公平性。
中国加增强网络安全管理控制受多重因素推动,其中最重要因素在于国内反恐形势所逼,国内外诸多恐怖势力利用网络散布极端信息或利用网络作为恐怖活动召集平台。比如新疆巴楚恐怖袭击案中25名“东突”分子中有14人以网络为策划、散布步和传播恐怖主义活动和信息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数量的互联网用户,目前已成为遭受国外黑客攻击、个人信息泄露、金融资产风险的最大受害国。斯诺登事件后,中国愈发感到网络生态安全领域面临的潜在风险,尤其是通信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一直掌控在西方国家手里,全球13个DNS根服务器都位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国党政机关、银行、科研机构主要软硬件设施几乎被国外企业垄断,中国出台网络安全的立法因而具有被动色彩。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中国经济对互联网风险更加敏感。并且中国国内向来就存在金融系统风险可能导致中国经济崩溃的论点,此观点非危言耸听,已成为国内民众之共识。
当前中国出台《反恐法》的真实用意在于保护国家和人民安全。中国拥有6.5亿网民,2014年网上商品交易额达到13万亿人民币,相当于中国GDP的20%。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中国资本更倾向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融资交易。该背景下,中国主要通信技术领域均为外国技术和产品垄断的现状无疑增加了中国经济增长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风险。当微软停止为Windows XP提供漏洞更新时,对于中国很多政府机关、企业和研究机构而言,便面临着更换系统或面对安全风险的艰难抉择,微软的行为客观上构成了对中国近2亿Windows XP用户的安全威胁。因此,理解中国对网络安全的真实诉求是中美在网络安全合作领域取得进展的前提。
实际上通过法律形式严加规定客观上保证了对所有投资主体的一视同仁,避免政府行为的主观性可能造成的政策歧视。比如美国在应对华为和中兴两家企业的投资时,因为安全问题而设置各种阻碍,上述两家企业也被要求公开源代码和密钥。并且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普遍存在过度审查的现象,政策的主观性导致了客观上的不公平。因此通过立法形式对安全审查的目的、范围和相关规则予以明晰更有助于投资主体公平准入原则的实施。并且中国对于数据存储地、安全密钥和源代码的开放要求,仅仅限于涉及电信业务和互联网服务的企业,对美国其他高科技公司并无影响。对于美国所担心的因此可能导致的技术泄漏问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亦指出,只有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恐需要才可以查看相关数据信息,中国对信息使用具有一套相当严格的执行程序。并且,当前中国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形势对外资流入构成的威胁,中国政府和企业都认识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事关中国长远竞争力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尤其加大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和政策改革力度,因此美国企业的担忧并不符合当前中国政府推动新一轮改革的出发点,更不了解中国政府行为所体现的市场逻辑特征。
实际上不仅中国,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网络安全领域都有严格的立法或政策管制。路透社消息显示西方国家政府,包括美国和英国多年来一直要求科技公司公开密钥。奥巴马政府上任至今已紧锣密鼓地推出多项网络安全相关的政策法案,比如推动实施《网络安全政策评估》、《网络空间国际安全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等安全战略。今年以来,奥巴马在网络安全方面动作更加频繁,除推动网络安全立法外,还签署行政命令呼吁企业与政府分享网络安全信息。英国首相卡梅伦亦公开表示,如果今年五月份大选能够连任,他将开始着手推动要求科技公司开放源代码和安全密钥的政策立法。此外,受到棱镜门事件的影响,德国正考虑立法强制强迫IT公司公布软件源代码。俄罗斯亦要求苹果公司和SAP公司对其开放源代码,以确保他们的产品不会成为监控俄罗斯国家机构的工具。此外,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也明确规定通信技术相关领域为关键性基础设施,对涉及网络安全的领域审查极为严格。信息科技大国印度对网络安全也制订了一套战略,早在2012年,印度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FIPB)就要求华为和中兴两家中国企业对其开放源代码。
美国政府对于所谓本国企业利益问题的担忧并非其国家利益之真正所在,而取决于相关企业对于短期垄断利益维系和争取长期竞争力的态度差异。有媒体报道称,苹果拟向中国政府公开源代码的行为是在拆奥巴马政府的后台。然而,媒体却忽视了苹果公司长期以来追寻的以持续创新去维系产品竞争力的企业价值取向。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过度保护企业给经济转型造成的代价,实际上美国也不应例外,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所谓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应该将企业行为丢给市场,让市场机制和企业战略共同决定企业的投资行为。对于互联网领域存在的争议,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国作为网络技术领域弱势者的防御性心态,同时更不应忽视世界其他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政策改革趋向。理解这一点,将有助于中美两国在网络安全合作领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美国对中国《反恐法》的过度指责主要原因在于不了解中国国内反恐形势的真实现状,尤其不能体会到中国出台相关政策的防御性心态。与此同时,美国仅仅从自身受益角度考虑《反恐法》对本国企业的利益所得,而忽视法律制度适用的普遍性和公平性。
中国加增强网络安全管理控制受多重因素推动,其中最重要因素在于国内反恐形势所逼,国内外诸多恐怖势力利用网络散布极端信息或利用网络作为恐怖活动召集平台。比如新疆巴楚恐怖袭击案中25名“东突”分子中有14人以网络为策划、散布步和传播恐怖主义活动和信息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数量的互联网用户,目前已成为遭受国外黑客攻击、个人信息泄露、金融资产风险的最大受害国。斯诺登事件后,中国愈发感到网络生态安全领域面临的潜在风险,尤其是通信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一直掌控在西方国家手里,全球13个DNS根服务器都位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国党政机关、银行、科研机构主要软硬件设施几乎被国外企业垄断,中国出台网络安全的立法因而具有被动色彩。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中国经济对互联网风险更加敏感。并且中国国内向来就存在金融系统风险可能导致中国经济崩溃的论点,此观点非危言耸听,已成为国内民众之共识。
当前中国出台《反恐法》的真实用意在于保护国家和人民安全。中国拥有6.5亿网民,2014年网上商品交易额达到13万亿人民币,相当于中国GDP的20%。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中国资本更倾向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融资交易。该背景下,中国主要通信技术领域均为外国技术和产品垄断的现状无疑增加了中国经济增长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风险。当微软停止为Windows XP提供漏洞更新时,对于中国很多政府机关、企业和研究机构而言,便面临着更换系统或面对安全风险的艰难抉择,微软的行为客观上构成了对中国近2亿Windows XP用户的安全威胁。因此,理解中国对网络安全的真实诉求是中美在网络安全合作领域取得进展的前提。
实际上通过法律形式严加规定客观上保证了对所有投资主体的一视同仁,避免政府行为的主观性可能造成的政策歧视。比如美国在应对华为和中兴两家企业的投资时,因为安全问题而设置各种阻碍,上述两家企业也被要求公开源代码和密钥。并且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普遍存在过度审查的现象,政策的主观性导致了客观上的不公平。因此通过立法形式对安全审查的目的、范围和相关规则予以明晰更有助于投资主体公平准入原则的实施。并且中国对于数据存储地、安全密钥和源代码的开放要求,仅仅限于涉及电信业务和互联网服务的企业,对美国其他高科技公司并无影响。对于美国所担心的因此可能导致的技术泄漏问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亦指出,只有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恐需要才可以查看相关数据信息,中国对信息使用具有一套相当严格的执行程序。并且,当前中国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形势对外资流入构成的威胁,中国政府和企业都认识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事关中国长远竞争力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尤其加大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和政策改革力度,因此美国企业的担忧并不符合当前中国政府推动新一轮改革的出发点,更不了解中国政府行为所体现的市场逻辑特征。
实际上不仅中国,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网络安全领域都有严格的立法或政策管制。路透社消息显示西方国家政府,包括美国和英国多年来一直要求科技公司公开密钥。奥巴马政府上任至今已紧锣密鼓地推出多项网络安全相关的政策法案,比如推动实施《网络安全政策评估》、《网络空间国际安全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等安全战略。今年以来,奥巴马在网络安全方面动作更加频繁,除推动网络安全立法外,还签署行政命令呼吁企业与政府分享网络安全信息。英国首相卡梅伦亦公开表示,如果今年五月份大选能够连任,他将开始着手推动要求科技公司开放源代码和安全密钥的政策立法。此外,受到棱镜门事件的影响,德国正考虑立法强制强迫IT公司公布软件源代码。俄罗斯亦要求苹果公司和SAP公司对其开放源代码,以确保他们的产品不会成为监控俄罗斯国家机构的工具。此外,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也明确规定通信技术相关领域为关键性基础设施,对涉及网络安全的领域审查极为严格。信息科技大国印度对网络安全也制订了一套战略,早在2012年,印度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FIPB)就要求华为和中兴两家中国企业对其开放源代码。
美国政府对于所谓本国企业利益问题的担忧并非其国家利益之真正所在,而取决于相关企业对于短期垄断利益维系和争取长期竞争力的态度差异。有媒体报道称,苹果拟向中国政府公开源代码的行为是在拆奥巴马政府的后台。然而,媒体却忽视了苹果公司长期以来追寻的以持续创新去维系产品竞争力的企业价值取向。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过度保护企业给经济转型造成的代价,实际上美国也不应例外,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所谓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应该将企业行为丢给市场,让市场机制和企业战略共同决定企业的投资行为。对于互联网领域存在的争议,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国作为网络技术领域弱势者的防御性心态,同时更不应忽视世界其他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政策改革趋向。理解这一点,将有助于中美两国在网络安全合作领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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