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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作者及其成果
裘旭东
美关切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
裘旭东 2016-12-30
近日,美国七十多家知名非政府组织和专业团体联署致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要求修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称该法律草案或将损害中美关系。这些美非政府组织代表科技、农业和娱乐等行业利益,并与国内诸多机构有一定联系与合作。

美方之核心关切有三:第一,法律范围过于宽泛,包括其“非政府组织”的定义。此举严重损害中国的工商业和中美关系大局。其二,对该法律将这些团体划归公安部管理表示忧虑,称这表明我国将这些团体视为潜在威胁。而目前这些团体都和相关机构有着密切合作关系。第三,美国国内非政府组织对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反弹大,称法律“如果不做重大修改,将对中美关系的未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美国非政府组织关注或将对今年高访及中美关系产生潜在负面影响。各类非政府组织在美国有一定地位,影响广泛,构成压力团体和利益集团,通过奔走扬声,推动议题立法,与政府互动微妙,影响政策制定和实施。非政府组织关注是继南海问题、网络争端和贸易纠纷中美关系又一大潜在摩擦点。在九月习主席对美国事访问的背景下,美国非政府组织联盟借势炒作,或在美塑造负面舆论,不利于高访。

美国非政府组织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入中国以来,部分威胁我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同时也确为丰富完善我国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做出了一定贡献。首先,美国非政府组织兼具非传统威胁和基层救助发展的两面性,摇摆在天使和魔鬼之间。随着在华活动广泛深入,其带来的纠纷风险等的可能性也陡然增加。部分组织利用多种手段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搜集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情报,以“维权”为名煽动民众同政府对立,甚至支持参与策划街头政治、民族分裂等活动。放眼世界,回顾历史,曾导致社会出现动荡的“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背后都有美国非政府组织活动的身影。美国非政府组织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利用社会矛盾制造阶层对立,引起多国警惕,并成为重点管理对象。其次,非政府组织以其专门的问题领域参与社会治理,具有问题导向,目标明确、受众清晰、手法专业,广泛活跃于经济、慈善、环保、卫生、教育、科技等领域;第三,活跃于我少数族群聚居及边疆省份自治区。美国因其民族宗教构成的特殊性,历来自诩“上帝的选民”,在国际发展的议题上长期访贫问苦,为其所谓的“弱势群体”(如少数族群、宗教少数派)代言呼声,炮制舆论热点。因此美非政府组织进入我境内首选少数族群聚居及边疆省份自治区(如云南、甘肃、西藏、新疆等),部分具有宗教性质和背景;另外,与政府、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合作广泛,常年耕作于一地,通过专门的问题领域对基层和小区发展情况及关系网络了如指掌,在基层动员和社会发展赢得民心,同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对草根社会的清晰认知是非政府组织多年项目积累的财富库,如何转化?与谁合作?来年项目的资金源头?都将决定影响的正/负面性。

为今年九月习主席访美创造有利软环境,减少来自美方民间团体之纷扰,响应美方之关切,根据美国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情况与规律,可从如下五个方面入手突破。

一、就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或可另择时机,缓交草案至全国人大立法。可适时延长草案的公共咨询期,邀请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参与广泛咨询,展现开放包容的姿态,体现社会管理领域的中国气派。

二、我国驻美使领馆应同国内对应合适的机构(如人大、政协、研究机构、高校等)及非政府组织,联合与美“意见派”非政府组织对话交流、积极宣讲,阐释草案的初衷、背景和前景,在政策面和专业技术面开展有效的公共外交。积极宣讲法律的正面作用。法律确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可保护其法律权益,这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有指引、指导、咨询、税收优惠等多条保护性规定或便利措施。其中,税收优惠制度是与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通行规则相接轨的。

三、倡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增设非政府组织对话交流平台。积极扩大中美人文交流的面向,现高层磋商框架下涉及大部分非政府组织。通过中美双方政府大力推动,利用人文交流高层磋商的平台展开主动有效的对话,交流非政府组织运作管理经验。一方面可将非政府组织纳入现有良好互动的政策框架中,同时亦可夯实作为中美关系积极面支柱之一的中美人文交流基础,深化交流深度,拓展沟通广度,转危为机。

四、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我国境内三十余年来,相关的情况摸底和政策研究远跟不上非政府组织的动态变化。简单的“拒之门外”已跟不上发展之势,当务之急着手建立平衡国家安全与社会发展的双轮驱动模式。应尽快建设专业化非政府组织研究调研团队,分门别类、总结提炼,针对不同类别的情况问题(环保、教育、儿童发展等),结合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情况和特点,创建数据库和案例分析网络,为专业化政策建议提供“大数据”支持。

五、目前治理议题多元化、专业化,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参与从一定程度上是对政府治理的补充和完善,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我国内非政府组织发展仍处于雏形阶段。在某些合适领域(如环保、教育等),应加强社会,尤其加强有政府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非政府组织共建联合,形成发展互赢共同体,针对性壮大我非政府组织。应适当扶持专业化高素质的中国非政府组织“走出去”,配合“一带一路”倡议等,积极参与发展中国家议题和全球治理议题。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建设成功案例(如减贫基建等),踊跃发声,介绍中国经验,讲好中国故事,体现中国和中国人的气派与担当。

文献来源:中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