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研究成果 > 论文
论文 paper
东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发展前景
1900-01-01
简介
东亚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存在一定差异,虽然整体上实现了发展,但相互间仍存在许多问题,对地区和全球经济治理的要求和期待也不一致。目前,东亚地区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对维护全球经济秩序稳定和健康发展承担着越来越大的责任。东亚地区的最大两个经济体中国和日本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进程充分说明了,国家经济实力与全球治理能力和话语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正相关关系,东亚地区对全球经济治理的规范选择及其影响力仍然有限,东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发展前景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正文
        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始于全球经济的核心美国和欧盟,并迅速蔓延到包括东亚的其他地区。东亚地区的发达经济体,如日本和韩国,受到的影响较严重,而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虽然经济增长速度曾急剧下降,但很快走出低谷,比其他发展中地区提前开始强劲复苏。由于东亚新兴经济体的良好表现,全球经济秩序的力量已经开始不可阻挡地向东亚转移,[1]任何全球治理机制的重建都可能不可避免地要关注东亚地区的重要作用。一般来看,决定国家影响全球经济治理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国家实力,与其他国家联合扩大影响的能力,及其对国际和地区治理中享有话语权。虽然任何国家经济规模的简单增加可能并不会直接转化为其在某一特定问题领域的更大权力,但东亚各国政府已经通过经济规模快速增长扩大了其影响全球治理的潜力。
东亚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
        一般认为,在影响全球经济治理进程中,东亚地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可能会有所增强。然而,作为东亚地区经济出口导向型的代表国,日本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发展历程显示出其影响全球经济治理的限度。日本在1955年就已经加入关贸总协定,在20世纪60-70年代快速成为全球主要贸易国,但在世界贸易体系中并没有发挥主角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日本因不愿承诺开放国内市场,坚持贸易减让谈判必须排除农业部门的政策也使其相对比较被动。 [2]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并不必然会提高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程度,及其在某一特定国际问题领域让渡领导权代价的意愿。尽管中国和日本经济规模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国际主要经济大国,但仍常感觉自己在世界经济中总是扮演者相对无足轻重的角色。从中国来看,这种自我感觉的滞后性加上自我定位为发展中经济体而显得格外突出。
        日本从一开始就明确希望在全球货币和金融治理机制中获得领导权。作为国际上政府发展援助的主要贡献者,历届日本政府都致力于提高在多边发展援助机构中的影响力。亚洲开发银行建立伊始,日本就试图获得最高领导权。日本在20世纪70-80年代的外汇政策导致与美国出现贸易争端,美国强烈要求进行重新评估,直到对1985年广场协议满意后才有所缓解。日本的外汇政策造成其外汇储备的大量积累,为其要求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拥有更大影响力提供了基础,在全球金融机制中获得了仅次于美国的地位与作用。尽管日本的国际外汇储备规模相当大,但是财政状况逐步限制了其在这些多变发展援助机构中的影响力。
        中国经济崛起及其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与日本早期的发展轨迹相当类似。中国从一个原本敌视现有全球经济治理规范转变为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利益攸关者,充分体现了其对影响全球治理的认知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在20世纪80-90年代,中国就已经开始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进行接触。由于国家经济长期落后,人均收入水平低,中国往往不愿在全球治理中发挥超越其力所能及的作用。中国实行经济对外开放和改革,并没有获得美欧的支持很快地加入关贸总协定。由于中国坚持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保障获得外部市场至关重要,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的成员被迫通过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以消除美国的影响力,增强了其对全球经济体系的依赖性。
        虽然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期间就派遣代表团常驻日内瓦,但在最初几年里的主要工作是真正理解世贸组织谈判和运作程序。相反,日本在加入关贸总协定之前就已经成为世界主要贸易国。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已经达到了世界主要贸易国的标准,但要符合加入世贸组织的标准,还需要实行比东亚大多数新兴经济体更加开放的政策。由于自身定位以及缺乏应对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经验,中国的注意力并不在关注世贸组织的治理问题上,而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权问题上。中国站在发展中国家的一边,努力在谈判进程中削弱发达国家主导该组织的能力。但总体而言,中国并没有改变世贸组织谈判规则或进程的能力和意志。
        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中国已经成为国际金融机构中的重要成员。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体,中国与世界银行建立了密切联系,世界银行在中国改革头十年贷款的规模相当大,为中国对世界银行的影响提供了基础。中国和其他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银行的大客户,推动世界银行强调基础设施建设应为银行贷款方案的核心议题。像日本一样,中国迅速转变为对外援助,特别是对非洲发展援助的重要提供者,增强了中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认为,在2001-2007年期间,中国在非洲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资日益增长,相当于经合组织所有国家提供的数目总和。[3]
        近年来,影响中国金融实力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国际外汇储备迅速增加。[4]中国在2008年的外汇储备大约占全球外汇储备的30%,是日本的两倍多,是俄罗斯或沙特阿拉伯的四倍。[5]中国的外汇储备在过去十年与当前经济危机期间,已成为提升中国在国际金融和货币治理中地位的重要保障。目前,中国同意通过购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券提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借款能力。另外,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影响力的提升也体现在人事资源参与方面。尽管如此,中国在全球治理中作用的增长主要建立在金融能力上,其在影响其他金融大国,特别是美国方面仍难有作为。中国虽然是美国政府的主要官方债权人,但明显不能影响美国的外交和经济政策。
东亚地区整合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
        对东亚各国来说,最现实的合作战略基础应该在东亚地区。在过去十年间,东亚地区合作倡议和机制大幅度增长。尽管在2000年只存在两个主要地区经济合作机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但到2010年时,东亚地区合作机制已经扩散到包括优惠贸易协定、东亚自贸区建设和东亚峰会等多重合作机制。东亚各经济体在地区治理体系中,以东盟为领导为核心,不仅建立了东盟 1自贸区的“轴辐”架构,而且正在构建东盟 3自贸区甚至东盟 6自贸区的“同心圆”架构。在东盟建立经济共同体倡议的推动下,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倡议也得到了各经济体的高度重视。
        在短期内,东亚地区对全球经济治理影响的能力仍然相当有限。这既有东亚地区结构上的原因,也是地区合作机制上的原因。与美欧相比,东亚在两个重要方面仍是一个异质性较强的地区,国家间收入水平差距相当大,政治制度类型多样,民族宗教意识复杂,利益诉求差异较大。尽管经过了30年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东亚地区的贫富差距与美欧相比仍然悬殊。东亚地区的政治制度既有威权式的专政国家,也有西方式的民主国家,还有东方式的民主国家。这种多样性使得东亚不同国家对待许多特定问题或机制具有多样性的政策选择,难以实现政策统一性,削弱了东亚地区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
        东亚地区没有明确的领导者,各经济体甚至为争夺领导权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互竞争。[6]例如,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期间,日本提出了建立东亚货币基金的倡议,虽然美国反对最受国际关注,但中国和韩国也持反对意见。这种竞争态势在东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上也有所体现。直到21世纪初,日本和韩国仍将注意力集中在全球贸易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上,坚决反对达成地区或双边贸易协定。然而,东亚地区整合的现状表明,各经济体已经愿意在地区治理结构中进行合作,建立地区合作机制的共同领导。另一方面,东亚地区对外部的依赖削弱了各经济体合作的动力。东亚地区难以脱离全球经济治理的总体架构,所谓的“东亚工厂”生产网络仍高度依赖欧美出口市场。
        东亚地区合作实行的是开放的地区主义,这是全球经济治理的积极特征,但东亚合作机制决策强调协调一致的缺陷加剧了其促进全球治理变革中的弱势,各经济体不愿将各自的权力让渡给没有强制力的地区组织,过度强调地区组织的政府间性质,极力避免承担明确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包容差异性较强的成员,坚持建立共识而不是民主的决策规则等。这些特征往往被称为“东盟方式”,[7]适合各国保护国家主权的主观意图,但难以促进构建起影响全球经济治理规范的东亚观点。东亚各经济体应对当前经济危机的不一致性也反映了东亚地区合作机制的弱点:应对之道具有强烈的国家特性。
东亚地区对全球治理的规范选择
        东亚地区在世界经济中份量的增长并未完全转变为其在全球治理中影响力的增长。东亚各国政府的接触和合作是否持续性地影响全球治理规范的演进,无论是温和的还是激进的,都取决于东亚地区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设计。从目前来看,东亚地区政策设计具有两个结构特征。第一,作为现有全球经济秩序的主要受益者,东亚在全球经济机制中地位的提升显示出其日益扩大的影响力,将推动现有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第二,由于各经济体具有较大差别的国内秩序,随着他们经济实力的增长,将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并重塑全球经济治理规范。
        二十国集团在当前经济危机爆发之前,并没有处于全球经济治理的核心地位。2009年9月的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确立了其对稳定全球经济秩序具有更大的新功能,金融稳定论坛也升格为金融稳定委员会,成为讨论全球经济政策的新平台,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稳定的“第四支柱”,[8]评估全球金融系统脆弱性,监督各国改进行动,促进各国监管机构合作和信息交换,对各国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提供建议,协调国际标准制订机构的工作,为跨国界风险管理制订应急预案。[9]
        东亚各经济体对全球治理改革的政策设计对应对和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涵。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各国坚决抵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救助方案,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新兴大经济体代表性不足等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对其合法性的严重质疑。这场规模空前的经济危机中再次提出了长期以来对全球治理机制进行改革的要求。其中最大变化可能体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机制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升了发展中经济体的作用,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大多数标准制定机构相应地有所扩大,其作用也扩大到满足日益重要的对全球经济治理议程的监管改革。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作用下降的趋势得以迅速扭转,恢复了向许多陷入资金困境的国家提供财政援助的传统角色,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贷款便利措施,对陷入全球金融危机但信誉良好的大经济体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在全球经济治理的贸易治理领域,经济危机产生的制度变迁相对较少,但许多国家在贸易政策的倒退现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经济衰退导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现象增多。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再次暂停,在全球经济危机期间取得进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经济体积极呼吁建立一个拥有更多发言权的国际贸易治理机制,以取代目前毫无效率的贸易谈判。这些举措反映了规模较大的发展中经济体,包括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在全球经济危机期间的影响力日益增长。二十国集团将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影响力朝着东亚地区大经济转移。如果这一预期能够得以实现,东亚各经济体将可能按照自己的政策设计改革全球经济治理机制。
        从东亚地区机构制度设计的连续性来看,东亚地区对全球治理影响力增强可能推进“东亚方式”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这可能会弱化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特别是正在建设中的各种机构的合法性及其在全球经济治理进程中的作用。然而,东亚地区合作机制的制度设计与东亚地区在全球经济机制改革中的制度设计似乎并不一致。例如,日本一直支持亚太经合组织的非正式合作机制框架,并像其他大多数东亚成员一样,通过承诺建立明确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的自由化进程,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在促进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金融稳定和改革,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更具有合法性。
        日本在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曾对加强世贸组织新冲突解决机制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日本转向强调规制原则的根本原因是想通过建立机制的规范效力应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与此相似的是,尽管中国坚决主张不干预别国内政原则,但仍接受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苛刻条件,并遵守了自己的入世承诺。日本和中国都曾利用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其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根本利益。东亚各经济体在世贸组织中的发展历程表明他们会逐渐适应全球贸易治理机构的合法性模式。东亚地区现有合作机制的运作模式似乎也是各经济体的一种战略选择,而不是受其战略文化或国内政治所决定的。
东亚推动全球治理改革的前景
        东亚金融危机成为东亚与国际金融治理机制关系发生变化的转折点。在历史上,由于各国经济战略都建立在世界经济和本国宏观经济稳定的基础上,东亚地区各国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20世纪80 年代初的债务危机期间,东亚几乎没有国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应对20世纪90年代末的东亚金融危机的方式在整个东亚地区招致广泛的批评。[1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救助的条件相当苛刻,导致东亚地区开始背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寻求新的危机解决方案,如实施清迈货币多边化倡议,建立连接东盟和东亚地区大国之间的货币互换安排,以备在金融危机再次出现时能够维护东亚各经济体的利益。[11]
        近年来,国际协调一致决策进程本身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这种进程大多具有强烈的东亚特征。东亚地区强调协调合作和良好治理的重要作用,现在已经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化了贷款条件,限制了需求借贷的经济体数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目前给许多主要经济体的意见仍然是维持刺激措施以及包容的货币政策,直到全球经济得到稳健恢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建议与东亚金融危机期间的市场化路线具有明显区别,甚至连20世纪90年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中心议程资本帐户自由化,由于资本管制问题而不得不被暂时搁置。
        正如当前全球经济危机所显现的,中国经济治理的政策设计几乎没有偏离协调一致原则。在危机发生之前,中国已经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大力支持者”,[12]要求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设。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中国采取了果断措施,委婉批评美国及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政策,要求对特别提款权进行重新评估,要求扩大一揽子货币的基础,重新分配特别提款权,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重新提出考虑自20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的替代账户等主张,虽然几乎没有对美元走势产生任何影响,但它代表了先前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讨论的许多观点。
        中国对全球经济治理许多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欧盟对布雷顿森林体系也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强烈不满美国在当前国际货币秩序中享有特权,强烈担心美国错误政策的负面影响。中国在历届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没有提出这些问题,并不说明中国不介意这些问题,而是体现了中国或其他新兴经济体似乎尚无意也无力建立新的全球金融架构。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的保守态度遭到了国际社会的质疑,但这并不表明在时机成熟后中国不会改变立场。另外,中国和韩国以及其他新兴经济体在经济危机期间提出的国际主要经济体停止贸易保护主义的要求,也许只有在国际贸易体制和世贸组织效率提高时才可能实现。
        虽然中国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可能会给全球治理带来挑战,但这种威胁实际并不存在。所谓的“北京共识”并未成形,中国的发展模式只是一种遵循着“渐进的、反复试验的、市场导向的道路,而非精心设计的全面改革战略”。它借鉴了“华盛顿共识”贸易自由化、向外国直接投资开放以及行政权力下放等诸多弊端,这种务实和实验性的发展方法比较符合新兴经济体的发展现状。中国“和平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全球经济治理标准一直受到西方世界的抵制,难以成为输出新兴经济体发展模式的候选人。中国发展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强调任何国家都不应将这些模式强加上政治意涵。中国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可能会削弱其他国家提出的发展援助规范,但中国对非洲的发展援助政策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亚地区各国一直再靠自身的努力扩大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影响。他们有时似乎是挑战了正在盛行的全球经济质量传统,但这些挑战与不断演变的协调一致决策程序形成了相互补充的关系。作为现有全球经济秩序的主要利益攸关者,东亚各经济体,包括中国,不可能成为现有国际体系的革命性者,而只会成为维护者、推动者、塑造者或改良者。
结 语
        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有可能挑战或破坏现有的全球经济治理秩序,但它们仅仅体现在经济份量的增加,并不能立即转变为对全球治理机制的影响。随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配额与投票权变化,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各种力量已经开始采取协调与和解政策。尽管这种变化相当缓慢,各新兴经济体可能仍怀不满,但他们会因参与程度有限或不愿承担领导成本,在经济力量继续增长的过程中往往会寻找到令各方满意的平衡点。各新兴经济体对“华盛顿共识”的诸多抱怨,也将随着他们在全球治理机制中影响力逐渐增长而会有所缓解。
        东亚地区经济体在现有全球经济格局中拥有举足轻重的份量。随着全球治理规范的演进,广泛意义上的协商一致原则可能受到威胁。一个更加整合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要求更密切和更深入地监管国家经济政策,以防止政策失误造成严重的国际后果。全球新兴经济体可能不欢迎经济治理牵涉到政治敏感领域。全球治理机制不仅要平衡其内在的包容性与合法性,还要关注其有效性。如果东亚能够加强地区合作机制建设与整合,地区治理和全球治理之间的一致性问题将会变得更加必要和迫切。东亚的地区组织不仅应为各经济体提供更大的全球影响力,还要帮助它们建构起抵御全球经济治理机制风险预期的能力。

文献来源:《亚洲经济》


注释:

[1] Kishore Mahbubani. The New Asian Hemisphere: The Irresistible Shift of Global Power to the East [M], New York: PublicAffairs, 2008.
[2] 孙柏. 农业保护——日本实现贸易自由化的“绊脚石”[J]. 日本问题研究, 2006(02): 1-7.
[3] Vivien Foster, et al., Building Bridges: China’s Growing Role as Infrastructure Financier for Africa[M], Washington, D. C.: The World Bank, 2008, p.vii.
[4] 曲博.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国与全球经济治理[J]. 外交评论, 2010(06): 57-65.
[5] Daniel W. Drezner. Bad Debts: Assessing China’s Financial Influence in Great Power Politics [J].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34, No.2, Fall 2009, pp.13-14.
[6] 刘少华. 论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的领导能力[J]. 当代亚太, 2007 (9): 39-45.
[7] Termsak Chalermpalanupap. The ASEAN Way towards Community Building. ASEAN Secretariat, 4 July 2005.
[8] 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峰会摘要[J].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报. 2009(156), [EB/OL] http://www.kpmg.com/CN/zh/IssuesAndInsights/ArticlesPublications/Newsletters/IFRS-Briefing-Sheet/Documents/IFRS-Briefing-Sheet-O-0909-156-c.pdf
[9] Mandate of the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EB/OL] http://www.financialstabilityboard.org/about/mandate.htm
[10] 欧明刚. 危机十年:东亚金融合作的新起点[J].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7(11): 62-71.
[11] 樊勇明. 从国际公共产品到区域性公共产品——区域合作理论的新增长点[J].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0(01): 145-146.
[12] 宋建奇. 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J]. 中国金融,1992(1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