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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海上丝绸之路关键伙伴的建设
张耀 2017-05-08

一、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关键伙伴的意义

       1,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习主席提出的我未来面向亚太和印太地区的国家发展大战略,未来我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涉及东南亚、南亚、波斯湾和红海沿岸中东以及印度洋西岸东非地区、一定程度上还包括东地中海沿岸地区,共涉及30余个国家。这些国家政治经济制度模式与发展水平迥异,与我关系亲疏程度不一,对我提出的一路之设想反应也不同,有的持积极支持和参与态度,有的持观望态度,也有些国家甚至对我海上丝绸之路设想有一定疑虑。这就导致我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初期一时难以找到重要抓手,难以形成联动氛围。因此,寻找一些有一定基础、具备相应发展潜力的国家打造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将有助于打开初期局面,较快推动一路建设工作。

       2,如果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区域通过各种政策能够把一些地理位置重要、支持海上丝绸之路设想、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国家及其建设成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伙伴,那么这些国家与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及在一些问题上对中国立场的支持,将使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计划具备一个基本的骨干支撑;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合作成果以及由此带动的该国的经济发展将能对沿路其他国家起到示范作用,将促使沿路其他国家正确评估我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积极作用,逐渐愿意参与我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可能够形成整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首尾联动,遥相呼应的态势,从而使得海上丝绸之路能够真正成为中国与沿路国家经贸大发展的大通道、大平台。

二、关键伙伴的标准和对象

       1,成为关键伙伴的基本标准。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关键伙伴必须具备一些条件,即:地理位置重要,具有沿路关键节点的作用;有重要港口设施能发挥枢纽作用,并且对该区域经济发展有辐射能力;政治上比较稳定且发展前景可预测,不会引起较大地缘政治风险;经济上与我有较密切往来且在所在区域有较重要地位;外交上与我有传统友好关系。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全部30余个国家涉及不同区域,即东南亚区域、南亚区域、中东-红海区域、印度洋西岸区域、东地中海区域,每个区域根据情况都可以在双边合作基础上建设关键伙伴。

       2,按照前述标准,下列国家似可选为一路建设的关键伙伴:

       代表东南亚区域的泰国和马来西亚,重点港口包括曼谷港、巴生港等。泰国和马来西亚是东南亚主要国家,在东盟中综合国力较强,经济较发达,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传统上与我国关系比较友好,经济合作水平也较高。之所以在东南亚区域需要2个候选关键伙伴。

       代表南亚区域的是斯里兰卡和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并非各方面都有很强实力的国家,但斯里兰卡的地理位置极其重要,是印度洋海上航道的十字交叉点,同时,斯里兰卡与中国友好关系历史渊源颇深,其对海上丝绸之路态度又十分积极。斯里兰卡重点港口是科伦坡港(亦可包括照顾援建的汉班托特港)。巴基斯坦与中国关系十分紧密,其地理位置也十分重要,是连接中国重要能源进口来源地波斯湾和印度洋的关键要道,同时也通过中巴经济走廊与我西部地区相连,同时是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伙伴。主要合作港口为卡拉奇港和瓜达尔港等。

       代表印度洋西岸区域的坦桑尼亚,主要合作港口是达累斯萨拉姆港。坦桑尼亚与我关系历来友好密切,经济上中国在坦也有很强基础。首都达累斯萨拉姆对非洲大陆有较大辐射力,是不少内陆国家出海通道。中国援建的坦赞铁路既是通往非洲内陆的大动脉,也是中国在非洲软实力的象征。未来如果从达累斯萨拉姆向西启动高铁建设计划,可以横穿非洲大陆一直延伸另一个与中国能源关系密切的安哥拉。

       代表中东-红海区域的埃及,重点港口是塞得港(可包括亚历山大港)。埃及是红海地区最大国家,其拥有的苏伊士运河更是对中国进入地中海欧洲地区不可或缺,埃及也是中东地区与我有较好传统友好关系的国家。

       代表东地中海区域的希腊,重点港口是比雷埃夫斯港。从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通过希腊-塞尔维亚-匈牙利的铁路可以辐射整个东欧地区,这是绕道大西洋航线进入波罗的海无法比拟的优势。自从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和希腊的经济合作关系良好,比雷埃夫斯港本身有中国承担改建。

       上述国家在各自区域都占据了重要战略位置,对我未来海上通道安全影响重大;这些国家政治局势大都比较稳定;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所在区域有一定优势并具有一定影响力,其港口都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关键节点并具有一定辐射力;这些国家与我有传统友好关系,具备较好合作基础;这些国家在安全上与我无重大利益冲突和纠葛,双方如能积极合作,他们将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伙伴。

三、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关键伙伴建设的具体方针设想

       1,进一步推动与这些国家全方位合作关系的发展。中国应该与上述各国建立各种层次的战略伙伴关系,使这些国家在未来能成为我一路建设中的稳定器和样板区。

       2,积极发挥我各相关地方政府在建设关键伙伴中的作用。在仍由一些国家对我一路设想抱有疑虑的情况下,由我地方政府出面和对方地方政府展开双边和多边具体合作,一方面能够起到排除猜忌和干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之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国内一路建设,做到内外统筹。地方政府合作的一个有效平台是友好省市关系之间的交流。目前,候选国家的重点港口城市很多已与我有关城市建立友城关系,但还有一些港口城市没有雨我有关城市建立友好关系,比如巴生港和阿巴斯港。可引导国内参加一路建设的重要港口城市与候选国港口城市建立关系。在友城关系平台上双方就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营运、物资人员往来交流、产业合作、人文交流合作等领域可以开展更顺利的合作。对其他沿路国家我也可采用类似路径,通过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在对方地方政府通过这种合作获得利益、促进本地区发展之后,带动中央政府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与建设。

       3,在一路建设中的项目资金规划上给予关键伙伴一定的倾斜。在市场原则的主导下,积极帮助其更新港口基础设施;参与规划和建设其通往内地的铁路公路等以增强其港口向内陆辐射能力;争取逐步与候选国建立自贸区,在其港口城市开辟自贸园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等,以便利资本货物的流通和我产业走出去问题;方便双方人员往来的签证问题。通过这种示范,使其他沿路国能意识到越早参加一路建设,对其越有利。

       4,逐步与候选国展开除经济以外领域的各种海洋合作,包括科技、环境、人文、安全等。从一路建设的长远稳定考虑,安全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可先从联合赈灾、联合搜救、联合反恐反海盗等领域做起,使沿路国家意识到,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不但在经济发展上,在安全保障上也是机遇。

       5,择机建立机制化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城市论坛或协会,由政府官员、企业家和学者共同参与讨论一路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机制可以是开放的,欢迎其他国家的港口城市逐渐参与形成一路建设的实体网络,在航运、港口营运、船舶管理等事务中逐步形成规范和指标,加大我在世界海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条件成熟时可以此机制为平台组织各国部长级会议。



文献来源: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