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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作者及其成果
李新
中俄投资协定谈判面临机遇
李新 2017-08-07

        目前,由于自身经济结构问题,加之西方的长期制裁,俄罗斯经济正面临困难,中国可考虑给予制裁中的俄罗斯适当支持,尽快与俄开展投资协定谈判,使两国的合作机遇变为现实。

  中俄两国商谈投资协定的条件正在逐渐趋于成熟,这一判断基于以下几点:第一,目前中俄关系正处在两国建交后的最好时期,而美国对中俄的遏制有可能成为两国关系进一步推进的助推器。此前两国学界曾呼吁中俄在双边,或上合组织框架下建立自贸区,但莫斯科对与中国建立自贸关系并不积极。近些年,俄罗斯遭受西方经济制裁,其对与中国建立战略经贸关系的态度有所缓和,虽然在短期内达成中俄自贸协定的条件还不成熟,但两国可考虑将自贸框架下的投资协定谈判作为早期收获项目,尝试展开。

  第二,在经济层面,为提振经济,俄罗斯需要大量投资,中国可考虑在这一方面给予俄适当支持。首先,俄罗斯为开发远东,设立了很多优先发展区,在区内给予外资一系列优惠政策,可吸引中国企业落地投资。其次,中国正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开展北极航道合作,共同打造“冰上丝绸之路”,双方可将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务实合作的优先领域。此外,为对抗西方制裁,俄罗斯正在提倡进口替代战略,对于本地有消费需求的产品,加大本国生产制造的比例。俄罗斯对吸引中国投资具有较大需求,这为两国展开投资协定谈判创造了条件。

  第三,在现实层面,中俄两国的经济合作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两国企业的商业合作来推动,但很多中国企业对到俄罗斯当地投资有较大顾虑。俄罗斯外资投资管理法规变动频繁,投资环境有待改善,造成一些中资企业因此蒙受损失。我所接触的很多中国企业都希望中国或俄罗斯政府能够为其在俄投资提供政府担保,但这对于市场经济国家是不现实的。

  在俄罗斯当地投资环境短期内难以改善的情况下,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是两国政府尽快展开投资协定谈判,对涉及中资企业赴俄投资的一系列问题以双边协议的形式尽快明确下来,为企业在投资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纠纷提供妥善解决的法律文本。

  中俄两国此前曾签订过一些关于投资的协议,但在当前形势下,这些协议已经不能够满足促进双边投资的需要,两国可考虑在自贸框架下展开全面的投资协定谈判。投资协定的框架可参考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投资协定。

  中俄经贸关系特殊性较强,俄罗斯向外出口主要依赖能源与原材料产品,而中国出口制成品较多。此外,中俄两国投资以中国对俄罗斯单向投资为主。中俄两国展开投资协定谈判应充分考虑到双边经贸关系的特殊性,积极挖掘经济合作潜力。


文献来源:环球时报,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