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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日本“动态遏制”战略
李秀石 1900-01-01
简介
本文提出,新防卫计划大纲等日本官方系列文件表明,以“构筑动态防卫力量”,实施“动态遏制”为核心的日本新安全战略,完成日本从“专守防卫”向外向型防卫的转变,推动日美同盟关系进入对等、互利发展的新阶段,开启了自卫队全面参与亚太国际安全合作的新时期,重在对华战略防范与威慑,遏制“中国海军和渔政等执法机构的海洋活动”是其主要目的。
正文
        2011年版日本《防卫白皮书》再次指责中国“高压应对”与日本等周边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1] 这是自2010年以来防卫省编撰的第六份渲染“中国成为地区和国际社会的担忧事项”的文件。[2] 其中,指导防卫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关于2011年以后的防卫计划大纲》(简称新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11年度~2015年度)(中期防)推出“动态遏制”战略,矛头直至“中国的海洋活动”。本文在研究官方系列文件的基础上,解读动态遏制战略的背景、基本概念和战略意图,剖析“构筑动态防卫力量”的内涵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一、动态遏制战略的背景
        动态遏制战略指新大纲等提出的安全保障战略,日本朝野担忧中美之间力量对比、台海两岸关系、中日领土及海洋权益争议的发展趋势对其不利,是新战略出台的主要背景。
        (一)应对中美双方力量对比“失衡”
        新大纲判断,中印俄等国力增强,“美国的影响力正在发生相对变化”,美国不得不“更加重视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盟国及伙伴国的合作,充分利用双边、多边框架加强安保关系,加强对亚太地区的参与。”[3] 马英九执政后,改变了“台独”势力破坏台海局势稳定制造两岸关系紧张的局面,日本担心经贸关系日趋紧密,特别是两岸都主张领有钓鱼岛群岛,台湾将彻底丧失“战略防波堤”功能。渡部恒雄提出:遏制中国海军前出第一岛链的“台湾环节”或将缺失,“美国+台湾+韩国+日本”对抗中国的格局正在朝着对中国有利的方向转变。[4] 对中美力量“失衡”的危机意识,是促使日本制定新安保战略的主要背景之一。
        (二)渲染亚太“灰色区域纷争”制造对华遏制借口
        新大纲等文件提出,“围绕领土和主权、经济权益等未发展为武力纷争的对峙和纷争——灰色区域的纷争呈增加倾向”。其中,从2009年3月起,中国与邻国间的渔业纠纷增加,“中国海军和渔政等执法机构在东海,南海等周边海域频繁活动,其中也有使相关国家产生忧虑的挑衅、强硬行动”。中国“除加强远程军事投放能力外,在周边海域扩大并频繁活动,这种动向与中国军事和安全保障不够透明相辅相成,成为地区和国际社会的担忧事项”,“确保海洋安全和国际秩序稳定不可或缺”。[5] 日本官方系列文件渲染亚太各国面临利用海洋的“新风险”,鼓动“共有利益的国家平时进行合作”,联手应对各种问题。[6]
        (三)日本连续两年干预南海争议向中国施压
        自2010年7月以来,冈田克也、松本刚明外相等政要先后在ARF系列会议、东盟首脑会议、东盟国防部长扩大会议(ADMM+X)等国际场合,配合希拉里支持声索国推动南海争议“国际化”;在“海洋航行自由问题上牵制中国”;[7] 向东盟各国外长表明反对中国与东盟同意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指导方针的立场;[8] 在声索国之间合纵连横。日本插手南海争议旨在中日东海争议中取利,修补因普天间美军基地搬迁问题受损的日美关系。
        (四)为实现“新海洋立国”战略提供军事保障
        日本近年激化中日钓鱼岛群岛主权争议是推行新海洋战略的必然结果。日本既惧怕美国再次对中日领土争议表示“中立”,更担心台海两岸宣示钓鱼岛主权的活动,采取国家“租借”“管理”等措施激化矛盾。日方对韩俄实际控制下的争议领土无能为力,唯有加强控制中日争议领土缓解国内压力。2007年日本通过《海洋基本法》,明确国家管理海洋的战略目标及原则规定,在实现“拥有国土面积约12倍的世界屈指可数的管辖海域”的目标下,[9] 推进新海洋战略;2010年又通过《促进保全及利用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保全低潮线及建设据点设施等法律》等3项法律法规,采取保护“决定专属经济区外缘的离岛的低潮线”等措施,达到“保全及利用日本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开拓海洋新边地”的目的。[10] 7月中旬,海洋法制建设告一段落,9月上旬海上保安厅就在中国钓鱼岛海域非法羁押了中国船长,企图制造“行使主权”的案例,12月审议通过新大纲,推出动态遏制战略为海洋战略护航。
        综上所述,日本为实现新海洋立国这一国家总体战略,应对中日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争议,插手南海争议支持声索国对华施压,侧援其在中日东海争议中取利;渲染亚太地区“灰色区域纷争”,炒作中国的海洋活动妨害“海洋航行自由”制造遏制借口;应对中美力量对比变化导致战略态势“失衡”,为推出动态遏制战略进行铺垫和造势。
二、动态遏制理论及其战略意图
        日本官方系列文件表明,动态遏制战略的核心是通过“构筑动态防卫力量”,对“中间区域的安全保障问题”实施动态遏制,下面归纳分析动态遏制的基本概念与战略意图。
        (一)动态遏制的基本概念
        动态遏制不同于“传统的遏制”。在传统的遏制理论中,军事力量发挥着“惩罚性遏制”与“拒止性遏制”的重要作用,但在两种状况下无效:一是“对手采取不给对方应对时间,企图变更现状的既成事实化战略(faitaccompli)”,二是侦探对方动用遏制力量底线的“侦察活动(probing)”,这是传统遏制理论的盲点。军方提出,转变“两分法”的思维逻辑——区分“平时”与“有事”两种事态采取不同应对措施,聚焦平时与有事之间“中间区域”,为重构遏制理论提示方向。
        何谓中间区域?军方提出:在既不是平时也不是有事的中间区域内,“军事力量的活动越来越重要,其烈度虽然不高,但这种长期、平时持续性的活动正在一般化”。日本周边发生大规模纷争的可能性降低,但平时频繁出现的不违法的军事活动,包含着侵害日本权益的可能性。这种军事活动不是攻击行动,所以不是传统的遏制对象。2010年2月美国发表的《四年防务评估报告》(QDR)也认为,军事力量在中间区域发挥重要作用:“在将来的战略环境中,正在出现一个重要课题——既不是彻底战争也不是彻底和平的灰色领域。”日方强调:从QDR与新大纲的相关表述,“能够观察到二者之间有着明确的相似性”。因此,为了使从事这种活动的对手打消念头,有必要重建“遏制”概念。显然,日方将中间区域挂靠美方提出的灰色区域,为遏制日本周边的中间区域的活动,重建遏制理论并制定新战略。
        动态遏制战略的内涵可概括为以下5点:(1)动态遏制的对象不是侵略和武力攻击等军事行动,是既不是平时也不是有事状态下的、难以采取军事行动的对象,主要目的是遏制既成事实化战略和侦察活动。(2)动态遏制的作用是,使对手认识到,通过既成事实化战略和侦察活动,成功变更现状的可能性不大。其局限性在于,难以直接打消对手将军事行动升级至武力攻击或侵略的念头。(3)动态遏制的性质不同于传统遏制,“不是应对正式的军事活动的‘惩罚’和‘拒止’”。但动态遏制必须建立在传统的遏制能力上,需要实际动用军事力量才能实现,关键在于“运用防卫力量”。(4)动态遏制三原则:a. 保持情报优势,重视警戒监视、收集情报。b. 训练及演习活动。c. 国际安全合作活动。通过防卫力量的上述活动,表明在时间和地理上“无缝应对”,打消对手的行动念头。(5)动态遏制作为“新遏制方法论”,“在‘拒止性遏制’的文脉上,可以说补全了传统的‘遏制’理论”。但这并非忽视传统遏制力量的作用。以往构筑“基础防卫力量”主要着眼于如何建设自卫队,构筑动态防卫力量则聚焦如何运用自卫队。新大纲不再把防卫力量的作用分成“平时的遏制”与“事态发生时的处置”两部分,而是加强自卫队的整合与战略性的功能建设,注重在平时与有事的中间区域,使防卫力量保持能动、持续、常态的活动。[11]
        综观动态遏制战略的基本概念:第一,动态遏制作为日本新安保战略,主要针对那些合法但可能危害日本利益的中间区域的安全问题,在既不能发动武力攻击,也不能任其发展下去的情况下,找到了一条运用国家军事力量实施遏制的中间道路。这是动态遏制与传统遏制之间的根本区别。第二,动态遏制战略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中间区域毕竟不同于“有事”。动用军力实施遏制,有悖于日本运用国家军事力量的法律。炮制动态遏制中间区域的理论及战略,即开辟出一条在非战争、非武力冲突的条件下,动用自卫队遏制“假想敌”的新路。日本不再顾忌国内外对其平时动用军力的质疑,理由是军事力量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多样化,在打击海盗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内,增加了军事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机会。[12] 第三,日本将中间区域挂靠灰色区域,淡化动态遏制的理论建树另有所图:“如果日美双方认识到在中间区域活动的重要性,今后日美防卫合作也有必要朝着更加重视动态的方向进行。”[13] 即,从双方安全形势评估的“相似性”,导出日美同盟在发生中间区域问题时采取联合行动的必然性,要求美军承担动态遏制的同盟义务。第五,构筑动态防卫力量、动态遏制中间区域事态是一整套的战略规划,包括体制、军力建设及作战方针,这也是本文将新大纲推出的安保战略称为动态遏制战略的主要依据。
        (二)动态遏制的战略意图
        新大纲以动态遏制战略为纲,重新安排自卫队的任务:“(1)确保周边海空领域安全,(2)应对岛屿攻击,(3)应对网络攻击,(4)应对游击和特种部队的攻击,(5)应对弹道导弹攻击,(6)应对复合事态,(7)应对大规模、特殊自然灾害等”。比照04大纲的任务排序, 可见首要任务“确保周边海空领域安全”5年前并不存在;“应对岛屿攻击”原来位居第三。这两项是动态遏制战略的重中之重,集中体现动态遏制“假想敌”中国的战略意图。
        首先,“确保周边海空领域安全”没有明示地理范围,答案在应对岛屿攻击的作战方针中——“岛屿周边”。“岛屿周边”覆盖以下区域:(1)中国钓鱼岛群岛及其周边海域,(2)中日专属经济区划界重叠海域,(3)靠近台湾的西南岛屿,(4)中国海军编队驶向太平洋的通道——西南岛屿中间的公海,(5)日本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用两块岩礁在第一和第二岛链之间圈占42万平方公里的“冲鸟岛专属经济区”。(6)没有国际争议的日本专属经济区等。上述区域作为日本的核心利益纳入海洋战略。其中,存在中日争议的区域,无一不与中国主权、海洋权益及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中方在这些区域的合法活动,都被划归动态遏制的对象——中间区域的安保问题。其次,按照动态遏制的第一原则,对存在中间区域事态的周边海域加强实际控制。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联合行动,通过海空领域常态巡逻、近距离尾随跟踪等加强收集情报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这种称为警戒监视的遏制活动已在东海等海域付诸实施。再次,针对中国大幅提升应对武力攻击岛屿的力度。新大纲规定:“对于岛屿部的攻击,迅速部署可机动运用的部队,与平时部署的部队联合阻止、排除侵略。在此之际,包括以巡航导弹应对在内,在确立岛屿周边防空态势的同时,确保周边海空领域的空中优势及海上运输线安全。”[14] 与04大纲比较,新大纲在用兵力度和作战区域上大幅升级。04大纲规定“迅速集中部队阻止并击败敌人”“应对岛屿部的侵略”,新大纲则明示“底线”:动用平时部署的部队和机动部队,使用巡航导弹应对“岛屿攻击”;作战区域从“岛屿部”扩展到“岛屿周边”;作战内容从“阻止并击败敌人”,扩大到“确保周边海空领域的空中优势及海上运输线安全”。按照前述2010年颁布的法律,上述规定不适用于日韩、日俄争议岛屿,[15] 新大纲以此向中国表明战略威慑意图:不惜打一场包括切断攻击方海上通道在内的海空一体战。
        综上所述,动态遏制战略的基本概念及战略意图表明,日本决定运用自卫队加强警戒监视活动,遏制“日本岛屿周边”的中间区域事态—— “中国海军和渔政等执法机构”的海洋活动;公示作战方针实施战略威慑;一旦西南岛屿或钓鱼岛群岛等“有事”,在包括海上通道在内的范围内展开海空一体战。
三、构筑动态防卫力量
        内阁官房长官仙谷由人强调:“‘构筑动态防卫力量’是新防卫大纲的一大特色”。[16] 日本通过三条途径构筑动态防卫力量:(1)构建一元化安保体制,彻底改革冷战型防卫力量。(2)深化日美同盟体制,进行“动态日美防卫合作”。(3)构建“多层次的亚太安全保障网”。
        (一)构建一元化安保体制,彻底改革冷战型防卫力量
        新大纲提出,从“整合”与“战略性”出发构建一元化安全保障体制,北泽俊美防卫相强调:“在军队等实力组织平时在日本周边频繁活动的状况下,只有各相关机构紧密协作,才能迅速无缝进行处置。”[17] 具体规定是,内阁官房、防卫省、自卫队、警察、海上保安厅、外务省、法务省等部门加强联合行动,以内阁总理为中心,迅速、准确地做出决断,协调地方公共团体,“实现政府一元化应对。”整合内阁与政府各部的关系,同时加强横向收集情报的活动,实现共有情报、通信功能、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推进开发和利用宇宙。
        新大纲确定了新建军目标,彻底改革冷战型军力配置:自卫队必须“具备快速反应性、机动性、灵活性、持续性及多用途性,构筑基于军事技术水平的动向,得到高度技术力量和情报能力支撑的动态防卫力量”,更有效地发挥“遏制及处置”能力,“能动地从事进一步稳定亚太地区安全保障环境和改善全球性安全保障环境的活动。”据此,新大纲提出以下改革要求:(1)统一指挥,“加强以幕僚监部为首的指挥统制功能”;(2)建立高效运用体制,通过“重新组合、联合部队化、集约、据点化等,加强各自卫队的横向运用功能”;(3)对自卫队的装备、人员、编制、配置实施“高效化、合理化”的结构性改革,裁减冷战型武器装备,将有限的资源向一线实战部队倾斜。(4)优先“通用型”功能建设。如“非对称性的应对功能”,“不可替代的功能”;重点建设警戒监视、海上巡逻、防空、应对弹道导弹、运输及指挥通讯功能。[18] 不难预见,自卫队将按照上述要求彻底改变以往注重各兵种财政拨款均衡的“纵向分配预算”,精“干”简政,纠正部队中军官比例偏高的现状,实现一线战斗人员年轻化、一兵多能,通过“战略性部署”,加强部队的横向、综合运用能力。以上是构筑动态防卫力量的第一途径,是必须靠“日本自身努力”实现的目标。
        (二)深化日美同盟体制,进行“动态日美防卫合作”
        中期防提出:美国应一如既往向日本提供“不可或缺的核抑制力”,日美同盟发挥“遏制高度武力纷争”的作用,在此之上提出四项要求:第一,美军参与警戒监视活动;第二,扩大日美两国、日美与第三国、日美与多国之间的“联合训练”;第三,增加日美两军共同使用双方国内的军事设施;第四,关于国际维和、紧急援助、应对海盗等地区及全球性活动加强日美协商。[19] 日方强调:日美合作的重点是中间区域的安保问题,“利用遏制高度武力纷争的力量,进行动态日美防卫合作的重要性正在增加中。”自卫队发挥有效遏制与应对,进一步稳定亚太地区的安保环境,改善全球安保环境三个作用,日美两国的军力同样发挥这三个作用将“产生合伙效果”,在深化日美同盟的基础上,“动态日美防卫合作不可或缺”。 [20] 日本要求美国不但要承担平时威慑日本或日美双方的假想敌、“有事”时日美共同作战的责任,而且要参与动态遏制,承担“动态日美防卫合作”的义务,共同应对中间区域事态。另外,新大纲还提出,既要保持美军的抑制力,也要减轻冲绳县等美军基地所在地的负担,因此,需要“重新审视驻日美军的兵力”;与此同时,日本保证“积极努力,使以支援接受国为首要的驻日美军,驻扎顺畅、有效”。[21] 这一点在中期防内表述得更为透彻:“从驻日美军更顺畅并有效的观点出发,谋求进一步的高效、透明,确保驻日美军经费稳定。”“以支援接受国为首要”,这是日本首次明示提供美军基地并负担经费开支的交换条件。
        近年来,美方一再要求日本突破宪法制约实现“共有力量”,对华政策“协调一致”。 [22] 但日方在解除“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制约问题上徘徊,不愿被拖入于己无益的战争,尤其警惕“中美共治”(G2)。“在为霸权地位而奋斗的美国、企图成为霸权国家的中国之间的夹缝中”,[23] 民主党政府乘美国军费拮据之机,将驻日美军纳入动态遏制战略为己所用,其真实意图在于:其一,要求美军参与动态遏制中国,防止“G2”噩梦变成现实。其二,扩大日美、日美+X联合军演,旨在做大做实日美同盟这一“亚太地区的公共财富”,扩大日本的地缘政治存在。其三,对美军开放自卫队设施,同时要求自卫队使用位于日美两国的美军设施,彰显同盟关系对等。其四,新大纲指定自卫队参与地区及全球性安全合作的课题,尽可能不牵涉宪法禁忌规避风险。总之,构筑动态防卫力量的第二途径是,实现日美力量共有——在日本周边发挥有效遏制作用,在亚太安全事务中提高日美同盟的“公共性”和“公益性”。
        (三)构建“多层次亚太安全保障网”
        构筑动态防卫力量的第三途径是,构建多层次亚太安保网。加强亚太国际安保合作框架建设并实现联网,包括多重国际安全合作:(1)充分发挥自卫队处理地雷、哑弹等能力,推进实质性的安全合作,“支援地区各国的能力建设。”(2)与共有基本价值且在安保领域共有利益的韩国和澳大利亚,加强双边及包括美国的多边合作。(3)与传统的合作伙伴东盟保持并加强安保合作。(4)“与共有切实保障从非洲、中东到东亚的海上交通安全等共同利益的、以印度为首的相关国家”加强合作。(5)与ARF、ADMM+X等多边框架,“在维护区域秩序和规范问题上构筑务实合作关系。”(6)与价值观和安保利益不同的中俄两国,开展非传统安保领域的合作。“特别是作为构筑战略互惠关系的一环,与中国在各领域加强合作关系极其重要。基于这一认识,也要与同盟国等合作,积极干预,使中国在国际社会采取负责任的行动。”在此基础上,日本“致力于多层次地组合亚太双边和多边安全保障合作使之网络化,与日美同盟相辅相成,有效稳定该地区的安保环境。”[24] 北泽防卫相进一步阐释说:“推进与各国间的多层次协调”是运用防卫力量的第三原则,“是规定动态防卫力量内容的非常重要的因素。”这不仅是为了“协调应对”问题,更重要的是采取“实际行动”,“包括为解决问题而采取实际行动的合作在内,有必要在各种局面中,多层次地推进双边与多边合作。”[25]
        综上所述,新大纲从陆海空自卫队的结构性改革着手,整合国内安保体制,实现一元化指挥,加强战略部署,提高日美同盟体制的利益互换性;沿着重视多边合作的“奥巴马主义”的脉络,将国际安全合作领域纳入动态遏制战略,构筑动态防卫力量,对中间区域的各种事态实施动态遏制,矛头直指中国的海洋活动。日本从参与反恐、防扩散等应对全球安全问题的实践中,确立了日本今后的安全保障方向:立足亚太地区,全面加强并扩大自卫队参与亚太国际安全合作框架建设的活动,将日美同盟作为亚太地区安全的公共产品,要求美国承担以支援日本为“首要”的对等义务,联合美国的盟国、“友好国”及“共有安保利益”的国家,构建亚太安全保障网,协助美国实施对华军事遏制战略,确立仅次于美国的准霸权地位。
四、动态遏制战略的意义
        对比动态遏制战略与自民党政府的防卫战略,梳理日本在日美安保体制中的角色变化,笔者关于新战略的意义及其发展前景提出以下见解。
        第一,动态遏制战略完成日本从“专守防卫”向外向型防卫战略的转变,开启自卫队全面参与亚太安全合作的新时期。这一转变始于04大纲,在新大纲中定型。04大纲首次并列“防卫本国”与“国际和平活动”作为自卫队的两项基本任务之一,自卫队担负保卫本土的战斗任务,同时承担反恐、战后重建、救灾等国际维和任务,注重“有效应对新威胁和多种事态”的功能建设。新大纲关于自卫队外向型任务的规定不仅更具体,而且新增了构建亚太安保合作框架并实现联网、支援其他国家增强安保能力等国际合作项目。出于构筑动态防卫力量的需要,日本对国际维和、地区及全球性的安全合作、救灾等人道主义援助活动及政府开发援助(ODA)等,实施整合与战略性重组,力求对外军事交流、合作与外交、经贸、对外经济援助紧密结合,集中投放资源解决排序优先的重要课题。如今,以获取能源及特别是希有资源为目标的“资源外交”方兴未艾,构建亚太安保网络的“安保外交”又走上前台。
        第二,日本民主党政府的安保战略,创新与继承并举。一是重视建立务实合作关系,将自民党政府推行的“价值观外交”,发展为重视“共有利益”、结交安保伙伴的国际合作,把美国的盟国及“友好国”作为择友的第一标准。二是日本与这些国家加强安保合作,目的是制约中国在国际社会采取“负责任的行动”,可见其构建亚太安保网,即组建应对中国的“志愿者联盟”。三是在美日经济实力相对弱化的状况下,日本做出了在地区安全领域崛起的战略抉择。发生上述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民主党上台后“去草根”化。鸠山内阁在美军基地搬迁问题上受挫后,菅内阁在权力中枢彻底淘汰了反对美军基地的理想主义加强日美同盟,野田内阁完成了自民党留下的大幅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的课题。目前朝野大党在重大防卫问题上基本不会发生激烈争斗,这是自民党梦寐以求的夙愿。
        第三,动态遏制战略凸现日本战略自立,日美同盟关系进入对等、互利发展的新阶段,不再是“主从”关系。日本以提供美军基地等为交换条件,要求美军承担以中国为假想敌的动态遏制义务;要求日美两军共用基地设施的待遇平等;自卫队从承担美军的防空、补给等辅助性任务,到采取协助美军收集中国军事情报的共同行动等,都是力图“共有力量”的证明。日本把确保本国海洋权益放在首位,抓住美国“重返亚洲”的战略机遇,把遏制中间区域放在新安保战略的核心位置,首要动因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构筑动态防卫力量的三条途径,尤其凸现其战略自立。日本开列利益互换的条件,要求美国支持其领土主张,为日本实现海洋战略提供安全保障。必须指出,无论自卫队与美军“合伙”,还是日美+X模式,日本都能收获“狐假虎威”的效果,日本争取战略自立,绝非战略独立。与此同时,日本把亚太与全球性安保政策区分开来,设定“改善全球安全保障环境”的目标及日美安全合作的课题,表明不愿与美国共有责任、服从美军的调遣。
        第四,日美亚太战略利益的交汇点增加:(1)中国海军从日本西南岛屿间的公海开赴太平洋的航道,是日美防范的重点。(2)在提升日韩军事合作的过程中,美方从中撮合,日本积极主动,为构建日韩“准同盟”合作框架奠定了基础。(3)日美联手在南海争议上打压中国,以图在东海争议中取利;组建应对中国的亚太安保网,则是为了充当“亚太警长”,谋求地区准霸权。(4)日方提出扩大日美+X联合军演等项要求,不但符合美国掌控亚太安全局势的意图,而且有利于打消相关国家的顾虑。自安倍内阁以来自民党政府构建的多层次安保框架,是日本构建亚太安保网的基础和资本,美国也需要借重之。两国“共同战略目标”增加并定期更新的发展趋势,将不断深化日美同盟的互利性质。
        第五,动态遏制战略是日本海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在对华战略威慑与防范。日本既有应对中日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的目的,也包含恐吓大陆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防范中国改写地缘政治版图的企图,还有担忧中国未来走向的因素在内,但主要是为实现标榜“新海洋立国战略”的国家总体战略护航。然而,日本反诬“中国在不断延伸其安全保障方面利益的同时,已超越了本国的领土,领海,领空,到达了东海、南海等本国周边地区,更到达了太平洋和非洲”;[26] 掩盖本国的军事战略扩张。
        第六,日本扩张军事战略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战略覆盖范围加速膨胀。从20世纪80年代日本自卫队协助美军防卫“关岛以西、菲律宾以北”的1千海里的水域、90年代模糊地理概念的“周边”,扩张到立足亚太,覆盖包括“从非洲、中东到东亚的海上交通要道”在内的广阔地域。这条海上通道同样是关乎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资源和能源安全的命脉。2011年7月7日,自卫队的吉布提基地正式挂牌,这是日本战后在非洲战略要冲建立的第一个海外军事基地,不仅象征着日本前所未有的军事战略扩张,而且预示着自卫队参与海洋领域的国际安全活动常态化、规模化,更加自主、自立。不可否认,防范、威慑“中国的海洋活动”,贯穿日本海洋战略的布局。 

文献来源:《国际观察》


注释:

[1][日]「平成23年版『日本の防衛』(防衛白書),http://www.clearing.mod.go.jp/hakusho_data/2011/2011/html/n1231000.html
[2] 这些文件包括:菅直人政府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防卫白皮书》,《关于2011年以后的防卫计划大纲》,《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11年度~2015年度),2011年度《防卫白皮书》。防卫省防卫研究所编《东亚战略概观2011》,《中国安全战略报告》。
[3][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2-3頁,http://www.kantei.go.jp/jp/kakugikettei/2010/1217boueitaikou.pdf
[4][日]渡部恒雄:“军事平衡向中国倾斜”,载《经济学人》,2010年5月18日。
[5][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編:『東アジア戦略概観2011』,第103-106,111頁,「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3頁。
[6][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4,2頁。
[7][日]「松本外相がバリ到着、南シナ海で中国けん制へ」,『毎日新聞』,2011年7月20日。
[8][日]「南シナ海問題:規範策定に期待、中国に自制求める――松本外相」,『毎日新聞』,2011年7月22日。
[9][日]総合海洋政策本部:「海洋管理のための離島の保全?管理のあり方に関する基本方針」,第1頁,http://www.kantei.go.jp/jp/singi/kaiyou/dai6/siryou2.pdf
[10][日]「排他的経済水域及び大陸棚の保全及び利用の促進のための低潮線の保全及び拠点施設の整備等に関する基本計画」,第2頁,http://www.kantei.go.jp/jp/singi/kaiyou/teichousen/keikaku.pdf
[11][日]『東アジア戦略概観2011』,第233-235,242,230-231頁。
[12][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2-3頁。
[13][日]『東アジア戦略概観2011』、第242頁。
[14][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10頁。
[15][日]「排他的経済水域及び大陸棚の保全及び利用の促進のための低潮線の保全及び拠点施設の整備等に関する法律」(平成22年法律第41号),第4頁。
[16][日]「内閣官房長官談話」,平成22年12月17日,第2頁,
http://www.kantei.go.jp/jp/tyokan/kan/2010/1217danwa.html
[17][日]「防衛大臣談話」,平成22年12月17日,第2頁,http://www.mod.go.jp/j/approach/agenda/guideline/2011/daijin.pdf
[18][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4-5頁,6頁,12頁。
[19][日]「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画(平成23年度~平成27年度)」,第12頁,http://www.mod.go.jp/j/approach/agenda/guideline/2011/chuuki.pdf
[20][日]『東アジア戦略概観2011』,第243,242頁。
[21][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7頁。
[22][日]INSS特别レポート:『米国と日本:成熟したパートナーシップに向けて』(2000年10月11日),http://www.h5.dion.ne.jp~hpray/shakai/yuujihou/yuujirekisi.htm,第2次アーミテージ報告:『米日同盟、2020年に向けアジアを正しく方向付ける』(2007年2月16日),http://www.kyodo-center.jp/ugoki/kiji/070216armitage.htm。
[23][日]鳩山由紀夫:「私の政治哲学」,『Voice』,2009年9月号,第140-141頁。
[24][日]「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第10-11,8頁。
[25][日]「防衛大臣談話」,第3頁,『東アジア戦略概観2011』,第232頁。
[26]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编《中国安全战略报告》,2011年中文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