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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海上丝绸之路和海洋安全互动特点
杨洁勉 2017-05-02

        在迎接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前夕,研讨海上丝绸之路安全问题具有特殊意义。自习近平主席2013年10月3日在印尼表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海丝”)以来的三年半里,海丝比“陆丝”(陆上丝绸之路)的进展相对要慢些,问题要多些,其中海洋安全因素是个绕不开的问题。因此,以海洋安全为“问题导向”,可以使“海丝”实现更加稳定和有效的推进。

        第一,“海丝”是项综合系统工程。在规划和推进“海丝”时,不能只看到其经济的一面,还要看到政治、外交、安全、军事、宗教和文化等众多方面;不能只看到沿线国家,也要看到美国、日本、韩国等非沿线国家;不应只讲有利或不利的安全因素,还应做好趋利避害的安全应对。总之,要把安全问题放在全局互动中看待和应对。

        第二,“海丝”需要和平安定的地区环境。在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上,要辩证地看问题。一般是前者决定后者,但在特定条件下安全决定发展,现在的叙利亚和利比亚就是如此。就海洋安全而言,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都影响着“海丝”的走出去和行稳致远。在传统安全问题上,有冷战遗留的问题、中东战乱和领土领海争端等。南海、东海、黄海、第一岛链、第二岛链和印度-太平洋等问题上,中国已“被成为当事方”,使海上安全形势更加错综复杂。

        第三,“海丝”安全也要共商共建共享。在“一带一路”的经济问题上,各国在“共商共建共享”上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但在海洋安全上的分歧较多。有鉴于此,我们更要在海洋安全问题上“刷存在感”和“早期收获”。以海洋安全机制建设为例,我们需要大处着眼和小处着手。一方面,要对“海丝”有关的海洋安全机制建设要有顶层设计,需要对东北亚安全的“六方会谈”、中国-东盟的“双轨”思路、中国在印度洋和海湾地区的安全合作机制等都需要进行创新型思考。另一方面,还要实事求是和循序渐进。亚太和印太安全机制不能一蹴而就,但诸如反恐和反海盗等双边和多边安全机制还是有可能建成的。

        第四,陆上和海上丝路的相辅相成。“一带一路”有三大结合部,一是陆上东南亚国家和海上东南亚国家,二是印度洋沿岸的印度、缅甸(皎漂港)、孟加拉(吉达港)、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和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等,三是中东的土耳其、伊朗和沙特等海合会国家等。这“三大结合部”不仅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也是安全的“互联互通”,因此一定要同这些关键国家进行安全合作,共同维护“海丝”沿线的安全。

        第五,海洋安全的实践和理论创新。在人类近代史上,欧洲海上霸权国出现在先,美国马汉的海权论在后(1890年出版《海权论》),欧美几百年来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占据着先机,这一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在当前的内外环境下,中国不可能全盘更新,但可以“扬弃”。对于信奉强权政治者,只能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实力基础上同他们讲道理了。“反对什么”与“建设什么”两者相比,后者更难,我们要在新的海洋安全实践上,加强公正原则指导下的理论建设。这些当然也是智库和学界需要承当的历史使命,也是我们对“一带一路”作出更大的智慧和贡献的机遇。



文献来源: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